12月28日 - 中国金融改革创新及对外开放再行一步,中国央行近日批复同意该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实施相关办法,标志着深圳前海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
中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网站周四刊登新闻稿称,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深圳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期限和利率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
同时,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用途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上述央行支行将根据香港、前海建设发展需求和国内宏观调控等需要,对前海企业获得香港人民币贷款实行余额管理.
香港金管局周四亦对上述办法的出台表示欢迎,并称这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资金在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跨境使用和循环,香港银行在拓展人民币贷款业务方面能有更多商机.
中国央行深圳支行并表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为前海的开发建设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亦增加了境外人民币的用途.此外还利于推动香港银行主动做大人民币资产负债规模,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活跃程度,形成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的良性循环.
今年6月,中国国务院批复了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中国央行表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展是央行落实国务院关于前海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