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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推“集合发债”为中小企业融资

时间:2012-3-21 9:59:02 点击:

      昨日,记者从全市促进经贸稳定发展工作会议了解到,目前,我市《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印发实施。其中,我市将推行“集合发债”为中小企业融资,并通过缓交社会保险等为企业“减负”的措施尤为醒目。

  中小企直接融资不到2%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的“拦路虎”。据介绍,为创新融资支持方式,我市将推行“集合发债”计划。

      集合发债是一种在现有政策背景下的融资创新,根据我国现行企业发债标准,发行债券的企业净资产必须高于6000万元人民币,众多中小企业因此而痛失发债资格。而在政策允许、监管部门认可的范围内,采取召集多家中小企业打包集合发债的方式,可以突破规模限制,实现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资金供应失衡,中小企业融资98%以上来自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直接融资比例不到2%。

      据介绍,“集合发债”模式的引入,将有效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矛盾,有利于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大做强。

  困难企业可缓交社保费

      除了融资难,负担重也是中小企业的普遍现状。记者了解到,我市将通过政策“松绑”,困难企业有望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

      事实上,2009年8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市曾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与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多项扶持措施,为帮扶我市困难企业成功应对金融危机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后,继续执行有关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我市今年将继续执行“27”条规定的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标准,将按实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调整为60%,起征点由用人单位在岗公共人数从7人提高到20人。三年来,两项措施为我市企业减负约为7亿元。

      据悉,在近年来连续下调档案管理费的背景下,相关措施中还提出,我市将加快出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新政策,降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

  名词解释

  集合发债

  是一种在现有政策背景下的融资创新。根据我国现行企业发债标准,发行债券的企业净资产必须高于6000万元人民币,众多中小企业因此无法发债。在政策允许、监管部门认可的范围内,采取召集多家中小企业打包集合发债的方式,可以突破规模限制,实现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

作者:不详 来源:深圳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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